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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慈善组织管理费用的那些不得不说的事儿


      企业的正常运营和管理,离不开一定的费用支撑;但要说到慈善组织的管理费用,许多人恐怕就无法理解了。因为在他们看来,慈善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,资金大多源于捐赠、用于慈善,如果将其中一部分用于“管理”,就属于“挪用公款”。其实,这是一种误解,慈善组织支出管理费用非但不是挪用慈善资金,而且还是开展慈善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
      什么是慈善组织的管理费用?

      2016年,由民政部、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的《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》中明确指出:“关于管理费用的定义是依据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的有关规定列举了其具体内容。”而慈善组织的理事会经费、行政管理人员工薪社保、办公室租金、水电、审计等日常行政办公支出,均被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归类为管理费用。

      此外,《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》特别指出:“慈善组织的某些费用如果属于慈善活动、其他业务活动、管理活动等共同发生,且不能直接归属于某一类活动的,应当将这些费用按照合理的方法在各项活动中进行分配,分别计入慈善活动支出、其他业务活动成本、管理费用。”

      由此可见,慈善组织的管理费用主要包括两部分:日常行政办公支出和因无法直接归类而计入的管理费用。

      慈善组织接受捐赠人的物资后,必须将物资及时运送或发放到捐赠对象手中。这期间产生的一些必要性费用,如运输费、装卸搬运费、验收费等,均属于项目管理费用。那么,这类费用是否也属于《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》中的“管理费用”呢?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将其归类为业务活动成本,属于慈善活动支出,而非“管理费用”。

      慈善组织管理费用为何常被公众质疑?

      慈善组织的管理费用常常被公众所质疑,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:

      一是公众对慈善的理想化和无偿化要求,导致了基本常识的缺乏。在许多人看来,自己的捐款主要是救急与救命,慈善机构或者公益组织应当无条件全额捐出,抽取一定的管理费用属于不道德行为。而一些慈善组织为了迎合公众这一心理,宣称自己的慈善项目“没有管理费”,也进一步误导了公众的判断。

      二是业界自身的误解。如前文所说,管理费用是慈善组织的一种刚需成本,而非可有可无的额外开支,所以使用“收取”一词是不恰当的。慈善组织在设计慈善项目时,应当将开展项目所需的管理费用预算在内,并向捐赠人做充分说明,形成一种公开透明机制。这样,公众在捐款时,也相当于认可了慈善组织管理费用。 

      三是少数慈善组织确实存在违规现象。一些慈善组织直接按《慈善法》规定的上限收取管理费用,虽然看起来好像合乎规定,但实际上并没有会计上的核准依据,违反了《慈善法》规定的管理费用最必要原则。比如上年总支出1000万元,按《慈善法》规定的10%的标准,慈善组织可以支出100万元管理费用,但实际支出的工作成本可能只有50万元。这中间的差值,就被误以为是“灰色收入”,慈善组织也因此成为公众口诛笔伐的对象。

      从另一个角度来讲,公众的质疑对于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也是一种良性的促进,说到底,公众指出慈善事业的隐患,目的只有一个,那就是让这份崇高的事业更好地发展下去。

      如何消除公众的误会?

      一方面,打铁还需自身硬,慈善组织应严格依照《慈善法》和《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》的相关要求,遵循管理费用最必要原则,厉行节约,减少不必要的开支。


      另一方面,要注重对公众的常识普及和正面引导。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就曾指出,一些公众不太了解一些公益慈善的基本常识,导致只要有人质疑公益慈善组织,马上就能“一呼百应”。有调查显示,公众对设计慈善公益的常识了解程度较低,甚至缺乏了解的意愿,慈善组织不但要适时地要向公众公开信息,还应趁此机会向公众对信息中可能产生疑惑的地方进行解释,只有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上消除公众的误解,避免他们被其他并不确实的消息或观点所误导。

      最后,我们也诚挚地希望公众能够对慈善有更多的认知与理解,更主动地参与到慈善活动中来。慈善并不是某个组织的慈善,而是我们每一个人的,欢迎大家了解慈善,共携手、同进步。